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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服务条款

Dernière mise à jour : 29 avril 2026

本页面为便于阅读提供的译文。具有法律效力的仅为法文版本。

前言

本公司 HOUCI TRANS,以 Houci Transport 为商号经营,已在商业与公司登记处注册,注册地址为 12 rue du 8 mai 1945, 33140 Villenave d'Ornon,并以编号 EVTC033162007 在交通部管理的配备司机的运输车辆经营者登记册中注册,向企业和个人提供「配备司机的旅游用车租赁、配备司机的运输车辆租赁」服务的销售。

目的

本服务条款由以下双方订立:

一方为: HOUCI TRANS 公司,以下称「卖方」、「服务提供方」或「Houci Transport」。

另一方为: 任何希望使用 Houci Transport 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称「客户」。

双方合称「各方」。乘客亦称为「客户」。

卖方保留随时且无需事先通知修改或调整本服务条款的权利,特别是为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建议客户定期查阅本条款,并在每次预订服务之前查阅。

但是,适用于每项服务的条款,为客户最终确认该项服务之日有效的版本。

本服务条款确定各缔约方在 Houci Transport 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客户签署协议、报价单、订单,或接受订单确认,即明确承认已知悉并接受本服务条款。只有经卖方书面同意的例外约定,才能改变本条款的适用。

第 1.1 条:服务

卖方从事配备司机的运输车辆经营活动。在该项活动中,禁止在公共道路上揽客(即所谓「巡游揽客」),该项活动中的运输服务仅凭预订提供。

卖方提供的配备司机的旅游用车租赁服务,是指提供一辆旅游用车,并不可分割地附带司机的服务。

价格包含:

  • 对被运送人员的无限额职业责任保险
  • 燃油
  • 法规所要求的合格司机的工资
  • 车辆的保养,本条款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 报价单所列的里程和时间(出发与到达)
  • 过路费
  • 客户行李的运输

价格不包含:

  • 进入各类景点和公共场所或其他场所的门票费用(古迹、博物馆、展览、演出等)
  • 客户使用车辆和/或司机的通讯设备(如配备)拨打或接听的电话通讯费用
  • 在用餐时间提供服务时司机的餐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对于时长超过 4(四)小时的服务,如服务全部或部分发生在通常的午餐时间(12:00 至 14:00 时段)和/或晚餐时间(19:00 至 21:00 时段),将收取司机餐费补贴,固定金额为 20(二十)欧元(含税) ,按每餐计算。

长途行程时司机的住宿费用。行程较长时,司机必须在途中休息,以保障客户和车辆的安全,并遵守现行法规。

如司机的服务包含过夜,休息时间(例如 0:00 至早上 7:00)已包含在向客户告知的服务价格之内。但住宿和早餐费用须由客户承担。过夜时的住宿费和/或司机的餐费将按固定金额收取:

  • 住宿: 100(一百)欧元(含税)
  • 早餐: 12(十二)欧元(含税)

同样,在出发之前以及将客户送达目的地之后,司机可能必须休息一晚。此时酒店住宿费将按固定金额收取 100(一百)欧元(含税) ,早餐和/或晚餐也将按固定金额收取 20(二十)欧元(含税)。

里程和时间根据客户的出发地点和目的地计算。任何已开始的计价单位(公里、小时)均须全额支付。客户要求的、初始报价单未列明的任何额外服务(超出的公里数、加班时间等),将另行收费。

如卖方在机场或火车站接载客户,司机将尽可能在客户取回行李并(如适用)通过海关之后,在航站楼或列车出口等候。如有联系电话,司机也可在已告知客户的停车场内等候。必要时,司机会举持写有客户或其宾客姓名的接站牌。

在客户未能见到司机的特殊情况下,客户承诺拨打以下号码联系司机: +33 6 71 34 98 81。如客户未联系卖方,卖方视为客户未到场,接送服务将被取消。该项取消适用下文第 7.1 条的规定。

价格中包含 20(二十)分钟 的免费等候时间,自客户在预订时所告知的列车或航班到达时间起算。超出部分的等候,将向客户另行收费。

关于包车服务,任务自约定时间在出发地址开始。任务结束时间以司机返回 Houci Transport 所在地的时间为准。如最后一段行程致使司机在预定时间之后才返回,可能加收附加费用。上述各项信息均由司机告知。

第 1.2 条:分包服务提供方

卖方可能委托卖方企业之外的服务提供方。分包方受卖方的指挥。

第 2 条:路线的计算

所要求的全部运输服务路线及由此产生的里程,均使用 Michelin、Mappy 等应用程序以及司机车辆内置的 GPS 计算。我们的价格依据这些来源确定。

必须提供准确的出发地址和到达地址,以便尽可能准确地计算路线及由此产生的里程。准确地址应为以下形式:门牌号、街道名称、市镇全称及邮政编码和国家。如未提供完整地址,将以所告知的市镇、街区或街道的最远点为准。

第 3 条:路线变更

因客户意志之外的事件(特别是施工、恶劣天气、改道、交通拥堵或事故)导致的路线变更和绕行,不向客户收费。此类事件不得构成异议或索赔的理由。

不允许应客户要求进行路线变更和绕行。但是,如该要求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例如不会导致延误接载下一位客户或违反劳动法规,司机经卖方管理层同意后可以接受此类要求。客户要求的任何路线变更或绕行将另行收费,金额根据距离和所花费的时间确定。

第 4 条:服务的预订

服务预订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 +33 6 71 34 98 81,或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 houci.trans@gmail.com,或通过我们的网站: houci-trans.com。

电话预订应至少在运输服务开始时间前 2 小时进行(该时限可由服务提供方视车辆可用情况酌情缩短)。

收到预订请求后,将向客户发送报价单。报价单的有效期为 30(三十)天 ,自出具之日起算,但报价单所列资源不再可用的情形除外。

在客户退回其接受的报价单,并注明「同意确认」(bon pour accord)且签字之后,该服务预订即具有合同效力,并在各方之间视为确定且不可撤销。

第 5 条:客户的接载

车辆到达接载地址时,或在已预订的情况下到达约定时间时,客户应立即上车。如客户在车辆及司机到达或约定时间之后 15(十五)分钟 仍未到场,车辆及司机有权不经事先通知径行离开。

第 6.1 条:个人客户的服务付款

卖方标示的价格以欧元计价,含增值税及其他各项税费。

所有运输服务均应在抵达目的地后向司机即时付清,付款方式如下:现金、银行卡或支付链接。

如卖方在预订服务时已收取定金,该定金不予退还,并作为固定赔偿金予以留存。

任何已开始的服务均须全额支付。可要求支付相当于 总金额 40 % 的定金,适用于金额超过 100 € 的拟议服务。该定金最迟应在客户寄回已接受、签字并注明「同意确认」(bon pour accord)的报价单时支付。

余款应在抵达目的地后或在接载地点向司机支付,付款方式与上述相同。

如逾期付款,将依法自动且无需事先催告,收取金额为 40(四十)欧元的追收费用固定赔偿金,以及相当于法定利率 3 倍的逾期利息(2012 年 3 月 22 日第 2012-387 号法律第 121-II 条)。

第 6.2 条:企业客户的服务付款

经各方约定,对于企业客户,可根据每次服务时开具的运输单据按月开具发票,并应在发票出具之日起最长 30 天内付清。

任何逾期或未付款项,可依法自动产生以下后果:

  • 剩余应付款项立即到期应付。
  • 按不低于应付款项开票之日有效法定利率 3 倍的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罚息。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或在合同未约定时超过本服务条款规定的期限,客户即自动被视为已受催告,无需事先提醒。
  • 暂停履行与客户已订立的在办服务和未来服务。

第 7.1 条:客户取消服务

服务的取消应以书面形式,通过 WhatsApp 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卖方。客户取消服务的,将按以下规定收取取消费用:

对于含税金额低于 500 € 的服务:

  • 50 % 的含税金额,适用于在服务开始前不足一周取消的情形。
  • 100 % 的含税金额,适用于在服务开始前不足 48(四十八)小时取消的情形。

对于含税金额达到或超过 500 € 的服务:

  • 50 % 的含税金额,适用于在服务开始前不足 10(十)天取消的情形。
  • 100 % 的含税金额,适用于在服务开始前不足 5(五)天取消的情形。

第 7.2 条:卖方取消服务

如未能找到可派遣的司机,卖方可以取消服务。发生不可抗力,或存在任何其他妨碍该项服务实施的原因时,亦同。卖方将尽早以其所掌握的任何方式通知客户。客户和卖方均不得要求任何款项。

第 8 条:保险人联系方式

卖方已向以下保险人投保:

Mutuelle Fraternelle d'Assurances

6 rue Fournier, B.P. 311

92111 Clichy Cedex, France

保险合同会员编号:660013

承办机构:

MFA, Bordeaux

39 cours Pasteur

33000 Bordeaux, France

电话:+33 5 56 94 76 76

espace.bordeaux@mfa.fr

第 9 条:道路交通法规与车内守则

司机在服务期间承担责任,因此其职责是遵守并促使他人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现行法律。

客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司机超过规定的限速或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同样,司机不得协助任何违背道德或善良风俗的行为或活动。

客户承诺保持得体的举止,不在车内吸烟,不在车内使用毒品或饮用含酒精饮料。

在所有行程中,前排和后排均必须系安全带。不遵守该规定的,发生事故时卖方免除一切责任。

对于言行具有攻击性、不尊重、粗俗或侮辱性,针对其他客户、行人、道路使用者或司机的人员,卖方保留中止履行服务或拒绝其乘车的权利。该中止或拒绝服务将导致全额收取服务费用,且不产生任何赔偿请求权。

此外,预订车辆并不保证能够乘车:出于安全或卫生原因,司机经管理层授权,可以拒绝其认为醉酒程度较重或需要特殊照护的人员乘车。

客户对车辆及其设备造成的损坏由客户承担。客户因擅自开启车门或车窗而对车辆造成的任何毁损或损坏,均向其收费。因此,卖方要求客户由司机开关车门。

未经司机事先同意,不得将卖方提供给客户之外的食品和饮料带入车内或在车内食用。

除装入专门用途的笼子或容器内之外,车内不接受任何动物。是否接受动物上车,完全由司机决定。

小费既不包含在价格内,也非强制。是否给付由客户自行决定。

行程较长时,司机须按现行法规在途中休息,以保障客户和车辆的安全。

第 10 条:行李与个人物品

可运输的行李数量与车辆行李箱的容积相适应。因此,行李须能放入车辆后部行李箱,且尺寸合理,不危及乘客和司机的安全。

行李重量限制为 每位乘客 25 公斤。行李超过上述重量的,客户应在预订服务时告知卖方。

行李不得带来损坏车辆的任何风险。因行李造成的车辆任何损坏,均向客户收费。

与客户同处车厢内的行李,由客户自行负责。行李箱内行李的承保额度为 1 500 € ,由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承保(如价值可能超过该金额,客户应予申报;此时将加收费用)。卖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直接认定对损害承担责任。保险人的联系方式以及保险合同,可应书面请求发送。

行李中可能存在的易碎物品,由客户单独负责。对于行李或车内任何其他物品的遗失或遗忘,卖方不承担责任。

第 11 条:投诉

任何投诉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服务履行后的 8(八)天 内提出,并以挂号信并附回执的方式寄往卖方的注册地址。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第 12 条:不可抗力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未能履行或履行延迟,Houci Transport 不承担责任。就此而言,不可抗力是指《民法典》第 1148 条意义上的一切外部的、不可预见的和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 13 条:条款的整体效力

如本服务条款中的某一条款,因法律变更或因已生效的司法裁判而被宣告违法或不可对抗,则其无效或不可对抗性严格限于该条款本身,绝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效力。

第 14 条:不放弃权利

卖方未适用本条款中的某一项或另一项约定,并不意味着其放弃在任何时候援引该约定的权利,也不影响本条款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效力。

第 15 条:适用法律与争议

本服务条款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全部合同关系,均适用法国法律和欧盟法律。

如客户与卖方之间发生争议,各方承诺在提起任何司法程序之前,兼顾各自的利益,寻求友好解决方案。

否则,任何异议和投诉仅在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服务日期之后 8 天内寄送卖方的情况下,方予受理。发生争议时,各方明确约定以波尔多各法院为管辖法院。

波尔多商事法院(Tribunal de commerce de Bordeaux)

Palais de la Bourse, CS 51474

33064 Bordeaux Cedex

第 16 条:车内 Wifi 服务

车内 Wifi* 免费提供给我们的客户使用,并以具备 3G、4G 或 5G 网络为前提。

对于 Wifi* 网络的损坏和/或中断,Houci Transport 不承担责任;客户连接车内提供的 Wifi 网络时,我们无法保证任何服务质量。

客户或车内所提供 Wifi 网络的任何使用者均承认,禁止使用点对点(Peer-to-Peer)软件,并承诺不访问法律禁止的网站,不作出法律禁止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所访问的网站可被追溯,并可应司法要求提供。

* Wifi:以具备 3G、4G 或 5G 网络覆盖为前提。